如何振兴我市足球?本人是教育工作者,试从教育的角度,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一、振兴足球必须有好的长效机制。一般来说,一位优秀的足球运动员的培养,短则8至10年,长则10至15年。振兴足球必须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必须做到九有,即有实体机构,有规划(近期、中期、长期),有制度,有奖惩,有经费保障,有教练员、运动员的进出口通道,有检查评估,有问责。
二、振兴足球必须走体教结合的道路。为了适应社会和家长对子女教育的需求,培养足球人才必须走体教结合的道路。本人认为现阶段每个县(市、区)在城区可选择一至两所教学质量较高,体育传统基础较好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作为基地,把足球苗子集中在这些学校学习和训练,充分利用业余体校足球教练专业技术、教学训练的优势,让他们结合到学校,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或下午放学后对学生进行足球技术辅导和训练,使学生做到学习、训练两不误。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都能打造出一支不同年龄阶段的代表队,使我市足球人才辈出,源源不断。
三、振兴足球必须加大投入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近年来,我市被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列入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49个布局城市之一,我市足球进校园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足球进校园的先进单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本人认为我市对开展校园足球的经费投入太少,使用效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首先,足球进校园定点学校数量不宜过多、过滥,不利于集中优势师资办好校园足球。就目前的情况看,除梅县、梅江区定点学校的教练、足球专业的教师比例大一些外,其他县定点学校的足球教练、专业教师比例很低,没有优秀的足球教练员,不可能培养出优秀的足球运动员。所以,足球进校园工作,不能仅看开展学校数量,而且更重要的是看足球进校园开展的质量。其次,必须加大经费投入。定点学校要定期开展班际、校际的比赛,交通费、教练员的训练补助费等都解决不了,足球进校园工作就很难开展。所以,振兴足球必须加大投入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振兴足球必须加强教练员队伍的建设。首先对现有的教练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其次,要做好足球教练员队伍的人员充实工作,每年有计划地吸收一些高等院校足球专业的本科生和省队退役的足球运动员充实到足球教练员队伍中去,解决足球专业教练不足的问题;第三是提高足球教练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譬如,教练员业余训练的课程折算,评职、评优与文化课教师同等待遇,室外工作的特殊补贴等。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技术过硬、数量足够的足球教练员队伍,是振兴足球之乡的根本保证。(作者单位:梅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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