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问题,赫章县结合实际,注重从机制建设着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站在全局的高度,本着有限资金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问题,打出系列“组合拳”取得实效。
一是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于2010年12月22日召开常委专题办公会议,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强化对做好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涉及到此项工作的单位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优先确保有限资金如数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二是县维稳办制定下发《赫章县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底排查表》,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全面做好摸底排查工作,通知农民工,把拖欠的工资数量搞清楚,全面摸底排查造册登记送县维稳办,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由县维稳办、财政局与投资方(城投公司、交通局、城管大队、国土局等)、承建方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全面摸底排查出来的所有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在春节前全部兑现,其他工程款项逐步解决。任何一方因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县委政府将严格实施问责。
四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恶意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对因讨薪问题引发的殴斗,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迅速立案侦破,追究主要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对一些借讨薪引起极端事件的、组织非法集会的、堵工等行为的人员,坚决依法打击。
五是建立行业部门责任机制。以交通、国土、城管、城市投资公司等为单位建立行业部门责任机制。如涉及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县交通局负责牵头抓好落实。已经由法院立案判决了的,由发包方和承建方配合法院做好追讨工作。
截至目前,赫章县帮助追讨和监督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1000多万元,取得了明显效果,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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