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圻
(2011年1月20日)
同志们:
我代表省文化厅党组,对2010年的工作作简要回顾,对当前文化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努力方向,并对2011年的工作进行重点部署。
一、关于2010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省文化厅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在推进全省文化建设方面重点做了“八个抓”:一是抓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牵头编制了《贵州省“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在省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市(州、地)文化局长座谈会、重大项目座谈会等等,深入基层调研,赴周边省份考察学习,注重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和可行性,做好与文化部“十二五”时期重大项目的对接,目前《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二是抓基础。省博物馆新馆项目于10月底开工建设;完成了16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维修改造和40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个社区文化活动室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完成55个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基本建设;组织推荐我省作品参加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并荣获舞蹈、音乐、戏剧等各类奖项12个,获奖数量和质量均为历届之最;先后举办了4期全省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技术培训班和第三期农民工子女艺术培训班;积极开展送戏、送书下乡活动,省直专业文艺院团深入全省边远农村基层演出近400场,观众近10万人次。三是抓根本。实施文艺精品带动战略,大型民族舞剧《天蝉地傩》继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并荣获“文华优秀剧目奖”、导演奖、优秀表演奖、舞台美术奖、音乐创作奖之后,近期又被文化部列为2009至2010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剧目;话剧《天地文通》参加第六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喜获“参演剧目奖”;组织参加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贵州文化活动周”,再次向世界有力地彰显了贵州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现了贵州的良好形象。四是抓改革。以“贵州文化广场”项目为依托,通过对省直文艺院团、剧场等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探索组建集公益性、经营性为一体,多体制并存、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贵州文化演艺集团”,目前集团组建方案已经省文改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在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方面,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牵头制定实施意见,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目前全省各市(州、地)、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已全部组建完成,工作进度居全国前列;做好省杂技团有限公司、省文化演出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后续工作,省杂技团、省文化演出中心转制为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已经完成;省人民剧场等4个省直剧场分别制定了转制方案,资产清查已基本完成;完成贵州京剧院上岗考核工作;积极推进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群众艺术馆内部机制改革。五是抓发展。即将开工建设的“贵州文化广场”项目总投资近200个亿,建成后将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典范;正在申办的“首届中国(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博览会”,一旦举办,将开全国举办以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为主题的博览会先河;按照省里关于加强招商引资的要求,分别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中国对外文化集团、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中国动漫集团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省新闻出版局一道,积极推进贵州文化出版园区前期工作。六是抓依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6万余处,其中新发现1万余处;积极推进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在绩效考评和实行资金动态管理方面居于全国前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面,继续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通过制定规划、制作电视访谈节目、与国内著名音乐人合作等方式,做好“贵州侗族大歌”后申遗阶段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相关工作;公布了105位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举办“文化遗产日”和赴省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等等。七是抓保障。加大对单体网吧的整合力度,推动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的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风险管理;文化市场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了重大节庆日、敏感时段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全省文化市场和谐有序发展。截至12月底,全省省、市(州、地)、县(区)三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70,245人(次),车辆37,650台(次),检查网吧102,417家(次),查处违规网吧1,302家,其中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109家,责令停业整顿28家,罚款197,400元。取缔“黑网吧”27家,查扣电脑221台,检查歌舞娱乐场所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145家,责令停业整顿34家。检查游艺娱乐场所14,310家(次),查缴博彩游戏机642台。检查书报刊经营单位18,856家(次),查缴非法出版物152,000册。检查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23,174家(次),查缴非法音像、电子出版物673,271张。取缔游商地摊115家。八是抓交流。重点组织参加了代表国务院侨办在马来西亚、菲律宾及日本进行的“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大型慰侨演出和“2010台湾·感知多彩贵州”系列活动。特别是9月份组织《多彩贵州风》赴美国、加拿大演出,这是迄今为止我省规模最大的一次对外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首次向北美民众综合展示了我省的文化旅游资源及特色产业。
二、关于当前全省文化工作有关问题的分析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首先谈谈我自己在工作中对有关文化建设问题的两点思考。
第一,关于如何在思想上更加自觉地做到文化的科学发展。近几年来,中央、文化部、省委省政府一直强调要实现文化的跨越式发展和科学发展。我想,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对贵州这样的文化欠账省份,首先必须把蛋糕做大,即加大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农村和基层的文化投入。这一点,我们正在逐步实现,国家和省里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各市(州、地)、县,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强了对文化的扶持。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做到文化的科学发展。科学发展我们都很熟悉了,内涵丰富,但核心是“以人为本”,即: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都是为了人,这是文化发展的最根本要求。我认为,与其他领域的发展相比,文化的发展特别体现了“以人为本”这个高尚目标。文化的基本要义是“以文化人”:文是载体,化是手段,人是目的;我们经常讲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要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要实现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把人,特别是人的精神、灵魂、道德、情操、素养等等,放在了核心的位置。但并不是人人对此都很清楚的,或者说在实践中都那么自觉的。比如,在推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文化产业的时候,我们注重经济效益和旅游收入,这都是正确的,但仅仅看重这个东西就不对了。以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为例,我们应当从保留人类文化记忆、传承并发扬光大历史文脉的高度来保护和传承侗族大歌。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将大歌与旅游进行良性结合,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人们经常讲“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话只对了一半,因为文化的功能,绝不仅仅是给别的东西搭个“台”,文化本身就具备了深刻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所以,“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这两个概念是有很大区别的。我们希望推进的是前者:“文化旅游”这个概念规范了文化和旅游之间应当具有的关系,那就是:以历史文化的体验、欣赏、感悟为目的的旅游活动,而不是相反:为了增加旅游收入进行文化活动的呈现、包装甚至伪造。旅游使文化更生动,文化使旅游更深刻,这才是我们应当达到的效果或境界。只要有人、人群存在,就一定要解决精神需求的问题。没有钱,文化民生当然是空话,但有了钱而不注意解决老百姓精神方面的问题,照样不行。因此,我们各级从事文化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解决在工作中如何做到“以人为本”的问题,一定要对“文化民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一个文明社会最重要的产品是什么?是人。一个社会培养出来的人,究竟是有素质、有气质、有教养的人,还是脑满肠肥、腰缠万贯却非常粗鲁的人,这是一个很要害的问题。有很多石油输出国非常富有,但它们并不受人尊重。众所周知,犹太人很能挣钱,但犹太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不被欧洲人尊重。他们在中世纪留给人的印象有两个,一是不信基督,二是放高利贷。莎士比亚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描写的就是这种状况。但是从18、19世纪以后,犹太人开始高度重视文化、文明、文雅的问题,于是人才辈出,涌现了大量的科学家、艺术家、音乐家。所以,单纯的富裕并不足以使一个文明社会受到尊重。尤其是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史的国家,我们对自己应当提更高的要求。中国崛起,只有经济方面是不够的,必须在文化上也崛起。
第二,是关于文化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关于雅与俗的关系。胡锦涛总书记去年7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就我国的文化建设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是当前和今后我们从事文化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他强调,文化发展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真正从群众需要出发,推出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如何做到总书记的上述要求,对我们文化工作者来说非常重要,却又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我们经常讲要“三贴近”,现在更是强调要“面向市场”、文艺院团要转制为企业,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什么是合格的市场主体?就是在市场经营行为过程中不仅立得住脚,而且能够创造利润、发展壮大。一个真正合格的企业,不能不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甚至作为生命线;而社会效益,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无论如何只能是辅助性的、派生性的东西。这是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我认为,尽管中国的国情和传统使得我们的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具有了许许多多的特殊性,但这个企业的共性是摆脱不了的,除非你搞的不是合格的、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样一来,我们就必然会面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冲突的困惑(我在这里不谈应不应该转企改制,而是谈如果转企将会出现怎样的局面)。去年以来,李长春、刘云山、蔡武等领导一再讲,文化工作社会效益是第一位的,如果两者发生冲突,必须以社会效益为重。我非常拥护这个原则,我想所有的文化工作者都会拥护。但问题是,我们的院团一旦成为了在市场上求生存的企业,你又叫它以社会效益为主,它会不知所措,除非它的产品真的有“双效”,能够雅俗共赏(这个问题我接下来就讲)。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中央和省里在推行院团改制时制定了许多特殊的优惠政策,文化企业,特别是转制院团,在中国是一种非常特殊、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企业形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院团及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关心。但是,成为企业后毕竟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且在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简单地放弃经济效益,毕竟很难,有些问题是规避不了的。这个问题,我请同志们思考,希望找到两全之策。再说一下雅与俗的关系,即文化产品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问题。这件事也很复杂,涉及到文艺产品生产、传播、欣赏、消费等诸多环节的深层次问题。其实,我们今天认为的一些属于“高雅”的文艺作品,在当时却属于市井文化、平民文化,比如《三国演义》就是这样;又比如宋词,当时是在街头巷尾的宴席上配合音乐来演唱的,与今天的流行歌曲差不多;还有京剧,在“徽班进京”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它只能在市井民间生存,直到乾隆皇帝喜欢上了它,它才变成了御用的艺术。这说明一个道理:所谓雅与俗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东西。总的来说,大众所喜欢的东西就是通俗的东西(反过来则不一定),我觉得这实在没有什么不好。“通俗”是一个比较中性的概念,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抵制庸俗、低俗和媚俗,并没有提到“通俗”。但毕竟,它们都带一个“俗”字,也就是说,通俗弄好了,可以发展成为高雅,弄得不好,则可能变成“三俗”。这就对我们发展文艺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我们要在鉴别、选择、引导、弘扬、抵制、禁止等诸多环节上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游刃有余。对于“三俗”,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但切不可因此将符合“三贴近”原则、有市场号召力的通俗作品也一概抹杀了。这的确不是一个小问题。主旋律和多样化的并行,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三者的统一,这是任何健康社会的文化生活都要追求的,是我们的理想境界。但从现实来看,真正能够达到这种境界的文艺作品毕竟凤毛麟角。必须看到,大众文化,或者说通俗文化,是我们社会当中占绝大多数的娱乐消费样式。一个人看书、看戏、看电视、看电影、看比赛,其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动机或目的,是娱乐、享受、消遣、解闷,而不可能是去直接“受教育”。美国的大众文化或文化产业(如好莱坞电影、NBA篮球、迪斯尼游乐园等)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正是通过市场来抓住了人们的这种精神需求并且始终围绕着这种精神需求来做;而在完成这类轻松愉快的娱乐功能的同时,所谓的“美国精神”就不知不觉地渗透其中了,这的确是很高明的。当然,正因为市场具有盲目性、迎合性和非意识形态性,故通俗文艺作品的格调一般来说是不高的(只要以市场效益为指针,社会效益的提升就不容易。电影《唐山大地震》,仅从结果上看,的确取得了“双效”,但冯小刚拍这部电影的出发点却只是为了票房,说得直白点,他是“歪打正着”了),所以如果不加以引导或规范,滑向“三俗”就很容易。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引导、规范、限制、禁止得过多,又势必对多样性和观赏性造成损害,不利于文化市场的繁荣。这又是一个矛盾,是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感受到的又一个困惑!不过我有一个观点:我们一定不能高估了人民群众的审美趣味(当然低估也是不对的)。老百姓的文化生活主要就是找乐子,就是轻松愉快,就是一般的享受。以灌输的方式给群众提供“高雅艺术”,或自以为是甚至自欺欺人地搞“寓教于乐”,这在计划经济时代还行得通,现在则根本行不通,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文化消遣或消费的内涵、形式都可以自由选择。每年的央视春晚,观众一方面对节目总体越来越不满意,另一方面却对赵本山小品充满兴趣或充满期待,就最能说明这个问题。
以上是我对某些问题的思考。我只是提出问题,并没有结论,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同志们的工作有所启发。
同志们,我们已经站在了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作为文化工作者,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过去的五年,我们按照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一步一个脚印,在文化建设的诸多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一些方面在全国还有影响、有亮点。这充分说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文化建设未必落后。事实上,我们的文化建设不仅可以先行一步,而且还可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立足全省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努力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不足,积极转变工作中的不适应,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努力开创全省文化工作的新局面。刚才我把自己关于文化建设中的一点思考与大家进行了交流,现在我再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找准切入点,把握工作定位。一方面,要注重发挥好文化的激励、凝聚、引导和团结鼓劲的功能。在全省上下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以及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的过程中,我们要通过发挥我省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优势,继续推进有声势、有影响的文化艺术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省人民的文化自信,向外界展示贵州的良好形象,彰显我省的文化软实力。另一方面,对于我省文化能够产生的硬实力来说,我们也要勇于担当。我在前面讲了,文化的功能绝不仅仅只是给别的什么东西搭个“台”,文化本身就具备了深刻的经济价值,比如旅游、演艺、动漫、会展、影视等产业。中央和省里都已经明确,要在“十二五”期间把文化产业发展成支柱性产业。相信在“十二五”期间及未来更长的时期,我省富有特色、发展潜力巨大的文化产业将在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现实生产力进步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我们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为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做出贡献。
二是要找准着力点,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创新。贵州文化资源十分富集、十分多样、十分有个性,这些都是贵州文化资源的魅力,而这些资源又是贵州文化在现实层面得到跨越式发展的最有力依托,是我们的信心所在。但是,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文化资源的丰富,并不等于文化竞争力的强大;文化样式的多元,也并不等于文化吸引力的增加。这实际上就涉及到了如何处理好继承与创新、保护与发展等文化建设当中的重要问题。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个老问题。按照唯物辩证法的理解,创新一定是在继承传统基础之上进行的,是对传统的合理扬弃。对于我省的文化创造来说,传统就是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等,这其中又以民族文化最有特色,具有原生性、完整性甚至唯一性。事实上,回顾我省文艺发展的历程,无论是上世纪60年代在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精品舞剧《蔓萝花》,参加建国30周年献礼演出并获文化部颁发创作、演出一等奖的黔剧《奢香夫人》,还是近年来影响广泛的前后几版《多彩贵州风》,在“九艺节”上喜获大奖、近期又获得了2009-2010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的大型舞剧《天蝉地傩》,以及大型杂技主题晚会《依依山水情》、现代京剧《布依女人》等等,无不都是在很好地彰显了我省民族文化特色的基础上进行打造的。因此我们说,创新不是随心所欲、不切实际的标新立异,不是简单的追求新奇与刺激。离开了优秀传统的滋养和贵州特色的承载,我们的文艺创新活动将显得乏力、难以为继。这也是这几年来我们最深切的体会。
三是要找准关键点,在实干中谋求工作突破。在刚刚召开的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蔡武同志特别强调要“实干兴文”,强调要把工作做细、做实,把点子转化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项目,把项目转化为抓手。在这里我想强调一点:没有人可以包打天下,历史的人只能做历史的事。在我们的任内,只要努力了、只要见了成效,就不必遗憾。我们要制订规划、描绘蓝图,但不能纸上谈兵、坐而论道。目标和方案确定之后,谁来执行、怎么执行、何时执行,结果都会不一样。这就要求全省文化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学习、苦练本领,努力提升综合素质,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提高推动文化发展的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出实招、见实效,以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
四是要找准支撑点,切实做好保障。要充分认识人才建设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机制,打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比如,依托“泛珠三角”区域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开展与中国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的合作,大力培养我省文化艺术的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目前,我们正在争取与贵州大学艺术学院等高校合作,通过招收黔剧、花灯剧、杂技等戏曲专业的学历班,为繁荣我省文艺事业做好人才储备。此外,还应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短平快的文化艺术、文化遗产、文化产业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用好存量人才,努力提升全省文化系统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关于2011年的工作重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第一年。做好2011年的工作,为“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省文化厅2011年工作要点》已经印发给大家,在这里,我结合要点再对一些重点工作进行强调:
一是抓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扫尾工作并推动实施。去年,省文化厅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牵头编制了《贵州省“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在省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目前规划的初稿已经编制完成。各地也结合实际编制了本地的文化发展专项规划。我在这里强调的是,规划编制好之后,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要对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年度分解,一年一年地抓,这样才能保证发挥规划应有的作用。这个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离不开相关部门的配合,请大家务必重视。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抓好我省申报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按照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创建工作对于整合、集成“十一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示范区”的申报主体,以地级市(州、地)人民政府为主,“示范项目”则以地级市(州、地)文化管理部门为主。下一步,省文化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统筹并督促指导各地的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并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最后再向文化部、财政部统一上报。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另外,今年将开展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复核工作及第一批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活动,举办第九届全省少儿艺术节,对全省12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等等,各地一定要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是抓好艺术生产,组织开展大型文艺活动。省文化厅将按照省里的要求筹办我省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按照省委宣传部的部署,创作生产一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的大型话剧《铁骨丹心》和一台歌剧《阿西里西》(暂定名);此外还将组织参加文化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小型剧目进京展演;协助贵阳市办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和各民族大联欢三台大型活动;年中左右,我们将举办第二届全省器乐大赛,通过展示我省专业、业余和原生态器乐演奏水平,进一步发现人才、调动基层的积极性。目前大赛方案正在拟定,将把各市(州、地)文化局列为协办单位,到时请各地认真组织好相关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是继续抓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今年,我们将推动《渝黔、贵广快速铁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付诸实施,继续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后期工作,启动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实施“百村保护工程”,抓好国家实施的市(州、地)级博物馆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省博物馆新馆主体工程建设,等等。在这里,我特别就深化完善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进行强调:我省这项工作在国家的推动下,自2008年实施以来效果很好,尤其是在2010年实行绩效考评和资金动态管理之后,对各地的触动很大,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今年,我们在动态管理方面的力度还会加大,因此请涉及到的市(州、地)、县(区)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把国家在这项惠民工程上投入的资金用好用实。实际上,经过我们争取,相对于周边省、区来说,中央对我省这块工作的补助额度是较高的,大家一定要珍惜。
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面,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州水族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建立2至3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立10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抓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贵州侗族大歌”保护规划的落实;继续做好“苗族服饰”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工作;同时,将逐步建立完善从省到县的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体系;继续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等等。
五是抓好文化市场的繁荣与监管工作。按照文化部的要求,今后将把连锁网吧建设成为网吧的主要业态。我们将科学规划、合理制定全省网吧2011年总量布局规划,有序开展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大力推进网吧连锁;推进游艺娱乐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严格开展游艺娱乐场所审批;加大对全省演出市场的培育,加强对民营表演团体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繁荣。
在文化市场监管方面,今年将继续加强对全省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力度,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重点(敏感)时段的文化市场保平安工作。
六是大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经过近几年来的探索、实践、积累,我们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逐步迈出了步伐,在一些方面即将实现突破,在其他方面发展潜力也很大。从大的环境来看,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国务院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省委的《规划》建议同样提出要加快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振兴文化产业的意见》也即将出台。因此可以预见,未来五年、十年及更长的时段,文化产业作为无污染、低能耗的朝阳产业,必将会有一个大的发展期。能不能抓住机遇,至关重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在民族演艺、节庆会展、动漫制作等方面更加突出民族特色,体现我省的比较优势,促进文化产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具体到今年,我们将大力推进“贵州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切实抓好与中国四大文化集团公司的战略合作并有实质性的推进;筹备举办“2011首届中国(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博览会”;推进省北京路影剧院改造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办好“2011亚洲青年动漫大赛暨中国(贵阳)卡通艺术活动”,做好“贵州文化出版产业园”项目筹备的有关工作,等等。
七是努力提升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水平。近年来,我们通过政府主导、官民并举的方式,坚持“多出进好”的原则,在文化交流方面有声有色,提升了贵州的对外形象。今年,我们将继续以《多彩贵州风》为载体,进一步拓展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赴东南亚、南北美、日本等地巡演,争取参加在意大利举办的中意建交40周年“中国文化年”活动,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扩大贵州文化的影响力。另外,今年我们将努力挖掘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本土文化特色和适应国际文化交流需要的品牌项目,推介全省各地演出团组参加国际性的艺术节、音乐节,组织参加有关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等等。
八是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今年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年份,我们将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具体来说,就是要实施并完成“贵州文化演艺集团”的组建工作,在此基础上推动贵州民族歌舞剧院、贵州省话剧团的转企改制步伐,最终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塑造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对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任务的省黔剧团、省花灯剧团,无论是否保留事业体制,都将纳入即将组建的贵州文化演艺集团进行管理;此外,将在深化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群众艺术馆内部机制改革的同时,全面启动省直文化系统其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机制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这项工作去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市、县两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批复组建率在12月份已达到了100%。但是,从机构人员参公、“三定”方案的落实及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方面来看,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促指导的力度,使相关工作尽快全面完成。
九是积极抓好文化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文化立法是我们推进文化行政工作的有力保障。目前,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已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入2011年正式立法计划,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此外,我们将积极开展《贵州省民族村寨保护办法》、《贵州省基本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办法》的立法调研,争取将其列入省人民政府2012年的立法计划;还将制定出台《贵州省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另外,我们将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按照省里的要求,压减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执法程序,等等。
十是切实抓好党的建设、人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工作,为推进文化建设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今年,我们将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切实开展”三个建设年”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的“创先争优”、“践行宗旨教育”及“四促四帮”活动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为载体,以目标绩效管理为抓手,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党组织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加强省直文化系统党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大对各类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为推进全省文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全省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为全省文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同志们,做好2011年的文化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文化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和2011年的工作部署,团结一心,奋力拼搏,更加注重文化的科学发展,更加注重彰显特色优势,更加注重改革创新,为实现全省文化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