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兴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十二五”期间,兴义市规划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期末城乡就业人员规模达到53万人左右,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持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达到80%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0%以上。
“十二五”期间,兴义市将围绕“优化就业、服务民生”目标,强化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将社区服务业作为今后几年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的主攻方向。发展集体和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比较强又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中小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就业登记制度。通过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摸清本市劳动力资源状况,准确掌握各类人员就业和失业的实际情况。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录用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各类用工单位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各类企业新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跟踪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一些企业只用工不备案的问题,为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和准确计算失业率创造条件。完善职业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制度。实行政府投资购买培训就业成果的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对市场紧缺的、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专业工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训,将培训能力强、质量好、就业率高的培训实体优先确定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三是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收费减免政策方面。通过办理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以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方面。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创新担保方式,简化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发放范围,逐步提高贷款额度、延展贷款期限。各类补贴政策方面。对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对促进就业的各类职介机构、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四是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大力推进工业强市和城镇化,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充分吸纳进城务工农民;助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支持业主大户吸纳本土农民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提高三产在三次产业中所占比重,以此带动就业。五是支持街道、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六是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