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一起由“高息揽储”引发的特大诈骗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受审的虽然只是一个叫李阳的中间人,但由此曝出放高利贷者勾结银行内部人员,将储户巨额存款骗入地下高利贷市场的黑金通道,让人相当咂舌。
在每个环节,几乎所有经手人都从中拿到高额回扣,最终蒙受损失的却是那些储户,因为除了有限的利息之外,他们的存款几乎打了水漂。
赵女士是该案的受害者之一。起诉材料显示,早在2009年3月,通过在银行上班的顾琪(案发前在光大银行上班)介绍,赵女士认识李阳和章国强等人,对方称银行需要资金用于转贷业务,这种业务只对内不对外,只要赵女士将钱存进银行,一年可以拿到12.5%的利息。
高额的回报让赵女士怦然心动,加上是顾琪介绍的,赵女士觉得这种理财方式安全可靠。不过,在将钱存入银行之前,章国强等人要求赵女士在一份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的大致内容是:“活期存款一年内不支取,不抵押,不查询”。
2009年4月1日,赵女士将750万元人民币存入了浙商银行西湖支行先期开好的活期存款账户。活期存款一办好,赵女士与章国强、李阳等人在杭州海华大酒店碰面,并从对方手中拿到了90万元的利息。
赵女士还不是被骗得最惨的,另一名徐女士在2009年4月左右也被“高息揽储”投资回报所吸引,先后将两笔分别为1000万、2000万的资金存入了指定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
还有一名受害者许先生,他于2009年6月2日将300万元存入李阳等人指定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一开始,徐女士、许先生和赵女士一样,都拿到了对方许诺的高额利息,但等待他们的其实一个大陷阱。
750万元存一年一次性拿到90万元利息
存银行的钱被转账到了放高利贷者手里
一年的存款期限到后,赵女士等人到银行取款时,被告知银行里的存款早被人取走,取款方式是银行转账。根据银行的说法,赵女士和徐女士等人在办理活期存款业务时,同时开通了网上银行账户,获取了网银U盾、账户和密码。这下,赵女士、徐女士等懵了,他们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账户开通过网上银行业务。
徐女士马上找章国强等人时,对方一再推托,章国强等人陆陆续续还了她368万元。
眼看损失无法追回,徐女士和赵女士等人赶紧报案。警方的调查结果,让徐女士和赵女士等人难以相信,他们存入银行的钱通过层层转账,最后全部进入一个叫胡伟的人手里,他是一名放高利贷者。
至案发前,由于李阳等人的行为共造成赵女士、徐女士、许先生共计损失人民币3309.54万元。
高利贷者如何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
“我只是帮人拉存款的,每拉到一笔存款可以拿到1%左右的回扣。”30岁的李阳昨日在法庭上说。李阳来自台州临海。他们把被骗的储户叫作“银主”。
李阳拉到的“银主”都是通过一名叫李德的男子介绍的,因为李德在银行有很多内部关系,经过李德牵线,李阳认识了在银行上班的顾琪等人,顾琪再将客户介绍给李阳。
放高利贷的胡伟,从2005年起,从事高利贷非法活动,章国强、朱毅先后加入。至2008年底,章国强、朱毅等人得知胡伟因从事高利贷等活动背负巨额债务而难以维系业务。
2008年底至案发前,章国强通过李阳等人联系了具有银行从业身份的顾琪、梁华等人,而严俊则联系了具有银行工作经历、熟悉操作流程的李俊、黄滨等人冒充银行客户经理,诱骗赵女士等人到银行开设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巨额资金,后由廖孝生和李俊用U盾通过网上银行将赵女士等人存入的资金转移。这些钱被用于胡伟等人归还债务、维系高利贷业务的运作和个人挥霍等。
作为中间人也不是白干的,涉及李阳的四笔存款,他总共拿到了40多万元的回扣,顾琪拿到了至少42万元回扣,其余中间环节经手人也一一按比例拿到回扣。
骗银行储户资金是放高利贷的潜规则?
“通过银行将储户的资金骗出用于放高利贷,并支付中间各个环节回扣,这是很多从事资金生意(放高利贷)业务的内部潜规则,大家都心知肚明”,李阳在法庭上毫不隐讳地说。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银行有直接预谋和参与诈骗活动。”办案单位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因此相关银行也没有受到责任追究。法院审理后,还未对李阳作出一审判决。
据了解,在李阳之前同案的9名被告人(其中有两名银行工作人员和另两名在银行上过班的被告人,此外还有胡伟、章国强等放高利贷者)已被法院认定诈骗罪,并判刑。
本案检察官说,虽然受害人表面上都是将钱存进了银行,但是稍有点金融知识的人都可以发现其中的不正常,比如利息支付明显高于国家标准,这对于银行来说是不可能的,另外利息都不是在银行内支付的,而且只要活期存款一年,高额利息在存款后马上一次性拿到,这在合法正规办理储蓄是不可能办到的。因此,他提醒储户对“高息揽储”之事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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