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已连续五年开展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双述工作。
多年来,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面对不同的监管服务对象,他们表情各异,有的脸上洋溢满意的笑容,充满感激,有的心服口服,无话可说,然而也有部份监管服务对象对我们开展的各项工作表示疑惑和不理解。我们手捧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维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什么有监管对象和消费者就不能接受和理解呢?是他们错了,还是我们自己错了?还是我们手中行使监管与服务的法律法规错了呢?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我们依法行政与平衡各监管服务对象和消费者的利益出现拐点,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我们简单而落后的监管模式产生矛盾,我们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增大。面对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质疑,也许我们“没有最好,只能做得更好”。
城北工商所开展的述职述廉,对政务公开,行政许可,食品安全监管,红盾护农,打击传销,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农资专项打假,扶持弱示群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和全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总结,查找了本所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行了无记名投票,当场统计,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尽管如此,我们的工作离老百姓的要求还很高,我们要做的事还很多,面对突如其来的染色馒头、地沟油、瘦肉精、三聚氰氨奶粉等让我们的心揪得发疼,检测成本高,快速检测方法简单,我们无法用如眼去观察。此时此刻,我们应当闷心自问我们监管和履职到位了吗?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任重道远,责无旁待。
如果一个经营户,为了办理一个证、照,在往返奔波,耗尽精力,日夜思盼,几乎绝望之后,才得到一个迟到的证照,这个“公正”的证照又有多少意义呢?此举又能给经营户带来多少喜悦?
如果一个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他们首先想到的也许不是投诉或申诉,而是选择更多的可能是和解、退让和忍受,只有他们忍无可忍、走投无路之时,才会踏进消费维权的大门,寻求最后的希望。消费者之所以来投诉,是因为他们相信调解员最能主持公道,这里是他们申张正义的地方。如果消费者有道理而没有圆满的调解结果,或者换来的只是一个姗姗来迟或者及不情愿的调解结果。那么我们不要责怪消费者的无理取闹,无事生非,不要蛮怨工作机制不合理,不完备,我们应当责怪的只有我们自己,因为消费者没有错,法律法规也没有错。
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不是凡人俗子,但是当事人把执法人员想象成近乎神圣的人,如果当事人见到的执法人员是一个横眉冷对、态度态度傲慢,贼眉鼠眼、畏畏缩缩,狐朋狗友,拉拉扯扯,打情骂俏,举止轻俘。那么,这样的执法人员,即使是法学专家,业务精英,铁案如山,又怎能让当事人相信你执法如山,秉公执法。如果你蓬头垢面,说话随便,酒气熏人,满嘴醉话,随便出入,旁若无人,心神不宁,心不在焉,偏听偏信,你又怎能不让当事人把你与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司空见惯,我们对监管对象对我们公正执法那种祈盼的目光,早已熟视无睹,以至麻木,我们已不愿去理解这种目光的含义,也许是行政执法拉远了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在不知不觉中,我们有了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已不能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当事人,已不能用一颗平常心去体会当事人的感受,我们疏远了当事人,同时也孤立了自己,孤立了我们手中的法律法规。
哲人说过“善良是最好的法律,公正是一种礼仪,公正就是态度。”对服务对象的热情、宽容和理解,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就是一种没有距离的交流与对话,是执法人员那种能理解和感动当事人的情怀,唯有如此,执法人员的话语才是动听的,才是最讲道理的,才是最值得信服。同样,我们行政执法的权威,就是党和人民的权威,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要放大自己的作用,唯有我们自己先尊重执法权威,用自己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打造我们的整体形象,日积月累,就会真正树立公平,公正,公信的行政执法权威。(魏善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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