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今年将完成20378户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据悉,去年,遵义市共计开工建设廉租房 (论坛)5148套,经济适用住房累计开工36万平方米,预售经适房8.1万平方米,共1000余套。今年,遵义市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指标,将开工建设2万余套(户)保障性住房,其中,开工建设廉租住房8170套,经济适用房 (论坛)3500套,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6720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730户。
根据目前遵义市情况,遵义两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主要落实在汇川大道、海尔大道、泥桥、南门关、南站等区域;3500套经适房,两城区力争大部分入住,8170套廉租房力争明年全面完工,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在加紧落实。目前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
经适房的销售对象为:红花岗区、汇川区范围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即户籍在红花岗区、汇川区行政区域内的常住居民家庭;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下;无房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市政工程拆迁安置户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5年后经适房上市,政府再收回土地出让金。廉租房建成后,规定每平方米租金为5元。
按照省住建厅、民政厅《关于贵州省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分的指导意见》确定的住房保障低收入线,根据此意见,遵义市要求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定以下范围:一类地区830—1245元,二类地区730—1095元,三类地区650—950。对于没有按照要求扩面的县(区、市),应立即调整住房保障标准,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抓紧审核扩面后的住房保障对象,务必在第一季度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发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办理程序
1、经济适用住房认购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
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审查。
4、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5、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审批后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指定单位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手续。
申报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认购申请审批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1份。
4、其他证明材料。
5、提供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法定依据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
申购条件
1、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户籍在遵义市两城区的城镇常住居民家庭。
3、家 庭 年 收 入 低 于2.5万元。
4、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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