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妇女因涉嫌暴力干涉婚姻犯罪后,与情人远走他乡。为发动其亲属劝说其归案,辖区民警竟向家属交了万元“押金”,承诺其投案后“不关起来”。
据称,这名女性嫌疑人姓丁。2007年,她强迫女儿与本村男子施某结婚,其女婚后投河自杀后,她逃离村庄。此后,有消息称,丁某与女婿施某同时出走后,俨然夫妻,并生育了一个孩子。
由于丁某、施某出逃期间活动隐蔽,警方多次试图抓捕,均无结果。10月2日,遵义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罗光富,冒雨走进距集镇17公里的虾子镇兰生村,准备请嫌疑人家属劝说嫌疑人投案自首。
在施某的家中,一行人却意外得知:丁某和施某一起离村后,躲在省外某个偏僻的地方。四天前,施某的兄嫂已带着辖区民警,去劝说丁某、施某归案。“估计很快就要回来了。”施某的父母地说。
据介绍,在丁某、施某出走后,警方几乎每个月都派人到村里打探信息,劝说家属规劝两人投案自首,但家人均称“没有联系”。这次为何有了变化呢?
“派出所的民警说,只要两人投案自首,保证不关人。”施某的父母说,民警还交给他家10000元“保证金”。“如果回来人被关了,这些钱就不退还。”施的父亲说,他们一直担心,儿子会被关起来,因此对规劝工作存有疑虑,“现在放心了”。
对辖区民警向嫌疑人家属交“保证金”的行为,罗光富表示事先并不知道,认为这可能是为用真诚打动家属的个人行为。“有的民警,为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还亲自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担保手续。”他说,今年9月中旬以来,该县民警通过攀亲戚、资助困难户等方式,已规劝75名嫌疑人归案。
不过,对于民警承诺“不关人”的说法,罗光富认为“可能系嫌疑人家属理解有误”。据他介绍,根据投案自首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从轻处理情节,特殊情况可在归案后办理取保受审,不实际羁押,“因此可能并理解为不关人”。
遵义县十朋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孝堂认为,民警向嫌疑人家属交“保证金”、“承诺不关人”的做法,是基于丁某、施某所涉嫌罪行的情节,以及新近重申的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规定作出,不算违规。“但让人心酸。”他说,经办民警也会担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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