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毕节日报记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才能彰显机关效能建设之成效。“创优环境促进发展”应该是毕节地区环境建设的目标。我区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对于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双领先,实现“两年明显变化,五年大见成效,十年实现跨越”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目前日趋激烈的区域经济竞争、市场竞争,我们要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当务之急就是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聚集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才能在激烈的区域经济竞争中赢得先机,掌握主动。但是,目前我区的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从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抓起,整治影响我区发展环境的各种行为,动员机关、干部、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在全区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2、问(毕节电视台记者):您认为我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如何?最近,地委、行署作出了推进改革发展双领先,实现试验区新跨越的重大战略部署,其中优化发展环境被提到了重要位置,您是怎样理解的?
答:近年来,地委、行署非常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前全面完成。按照省委“简、优、限”及地委“三个最”的要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提前完成,地直行政审批事项由150项减少为67项,减少55.3%,办理时限由平均6.56个工作日缩短为4.01个工作日,缩短38.9%,为全省减幅最大、事项最少的地区之一;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在2009年第四轮清理的基础上由169项精减到88项,精简比例为47.9%,为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新进展。对1979年至2010年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全区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251个,废止100个、修改28个。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共梳理出行政执法事项476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674部。应该说这次清理是历年来力度最大的。三是清理整顿收费秩序有了新突破。全面完成地直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非税收入清理工作。上报取消117项收费项目,免收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止征收5项收费项目及降低6项收费标准,确定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工作成效明显,四是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组织暗访组多次对40个地直单位、102个县(市、区)直单位、18个乡(镇、办事处)、9个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暗访,对121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通过暗访问责,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行政效率明显提高。五是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刚才杜书记已经通报了案件查办的情况,我就不再重复。通过以上多种措施,广大群众、企业对我区发展环境的满意度明显上升,投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成倍增长,推动了项目建设的健康发展。今年1至9月,全区签订各类协议142个,落地项目57个,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88.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1.29%。5月20日,全省项目观摩会在毕节召开,5月21日,省委、省政府在毕节地区隆重召开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2011年毕节地区获全国最佳投资城市、中国2011年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77位等荣誉。香港化润、江苏雨润、华锐风电、湖北稻花香、力帆时骏、河南永煤等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纷纷落户毕节,为毕节加速发展,推动跨越注入了强大活力。
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提到重要位置的理解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决定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大量事实证明,哪里环境好,哪里就会形成强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就会形成优势明显的“洼地”效应,就会带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哪里环境不好,不仅外地投资者望而却步、难以光顾,就是本地经商者也会纷纷“出逃”,各种资源也会大量流失,必然导致发展停滞。2010年12月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在全省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应该说,这个决策是非常英明和及时的,对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12月4日全区召开“三个建设年”动员大会后,地委、行署把优化发展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建了工作机构,在人员上要人给人,在经费上给予倾斜,地委、行署主要领导亲自批示,亲自调研、亲自指挥、亲自督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环境建设工作汇报,并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如火如荼地开展环境建设工作。新闻媒体也给予高度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报》、《贵州日报》、《毕节日报》、《毕节地区电视台》已多次报道了我区“环境建设年”工作的有关情况。应该说我们对环境建设工作抓得越来越紧,工作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就是我们助推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会按照地委、行署的有关指示和要求,按照《环境建设年工作实施》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履行好我们的工作职责,继续抓紧、抓实、抓好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
3、问(试验区杂志社记者):我区发展环境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我区下一步有什么举措?
答:刚才,说了近几年我区的发展环境取得的成效,特别是今年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以来的成效,但是,我们看到成效的同时,不可否认,我们也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说个别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还未完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对象还要在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之间两头跑;政务公开不规范,自由度比较大;少数干部工作纪律松懈,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创新意识不强等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第一个措施是着眼于“改”,着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要以改善行政服务来提高行政效率。切实解决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明进暗不进和审批授权问题。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必须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能留有余地,安排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必须能够拍板办事,不能直接批办的该换人的要及时换人,坚持分管领导每周到政务服务中心值班制度,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真正做到进驻无条件,审批无阻力,程序无障碍,结果无否决。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拉、廉洁服务不设卡,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促进行政提速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二要以深化“六型机关”来提高行政效率。把深化“六型机关”机关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以岗位责任制来规范职责和权限,以承诺制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责任追究制来限制行政不作为,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严肃工作纪律。三要以问题整改落实来提高行政效率。整改落实是衡量开展“环境建设年”成效的重要标尺。这个阶段要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一些不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解决的时限和要求;对于一些个别性的、根本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企业和群众作解释;对制度建设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整章建制抓完善、抓规范、抓提高,确保实现以制度管人的目的;对于一些全局性的、涉及工作长远性的问题,要努力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加强和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阶段“零问题“或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的,要进行通报,责令补课,重新排查。对问题突出或拒不整改的,以及在省、地进行环境建设满意度测评排序靠后的,对相关领导、部门和直接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以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效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第二个措施是着眼于“新”,在创新上做文章,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建立优化发展环境“六个零”的机制即:行政审批“零障碍”,落实政策“零折扣”,管理服务“零距离”,生产经营“零干扰”,处理问题“零缺位”,查办案件“零容忍”机制,抓好落实,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第三个措施是着眼于“明”,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要认真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部门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我们最近正在全区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在行政机关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并将查找到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晒出单位、个人的权力,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我们地区监察局正在建立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以此来推动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效果和群众的满意度。
第四个措施是着眼于“畅”,加大督查力度,推进环境建设工作的落实。紧紧抓住社会关注、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感。结合最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访”(接访、走访、回访)活动,认真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意见建议,逐一限期整改。对因整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造成出现严重损害投资环境行为,引起外来投资者和企业强烈反映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以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企业、群众切实体会到地委、行署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群众利益的决心。
4、问:(贵州广播电台驻毕节站记者)在发展环境建设中,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也是重要的一环,请问毕节地区在招商引资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地委、行署结合实际先行先试,下发文件,实施了“五个放宽”的政策调整。
一是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人员,除国家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外,备案后允许试营业6个月后再申请登记。
二是放宽投资者资格限制。首期出资达到注册资本的20%即可登记。允许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作价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比例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出资期限到期的,经申请延长出资期限1年。
三是放宽财政扶持政策。建立民营企业产业发展基金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以贴息方式扶持50至100家有一定自有资本、创业技能和发展潜力的企业。
四是放宽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利税增长超过25%的民营企业,按其当年新增的增值税、所得税地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支持。对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税收当地财政留成部分的20%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五是放宽项目审批政策。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县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由县一级审批。备案项目,按照属地备案原则,不受投资金额限制由县自行备案。增加县一级项目核准权限。
此外,地委、行署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意见》,形成了加大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营造了优惠的政策环境,努力实现以“你投资,我铺路”的服务招商、以“你赚钱,我保护”的承诺扶商、以“你困难,我帮助”的诚信安商、以“你发财,我发展”的举措富商的软环境建设目标。
|